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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監委于2021年6月發布《認監委關于發布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認監委2021年第7號公告,詳見附件1),明確對《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人造板和木質地板》等12個第一批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進行了修訂(以下簡稱新版實施規則,詳見附件2),自2021年6月1日起,《認監委關于發布綠色產品認證機構資質條件及第一批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認監委公告2020年第6號)公布的綠色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廢止,F對涉及國推綠色產品認證(認證活動一)證書轉換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自2021年6月1日起,我公司將依據新版實施規則實施綠色產品認證及頒發證書,不再受理依據舊版實施規則的綠色產品認證申請。
2.已獲得方圓頒發的有效綠色產品認證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認證證書轉換工作采取到期換證、產品變更、標準換版等自然過渡的方式完成。
3.其他機構頒發的綠色產品認證證書(證書狀態為有效),如認證委托人自愿申請轉換為方圓綠色產品認證證書,認證委托人需在產品認證業務系統(http://pc.cqm.cn)國推認證模塊提交初次申請及轉換申請資料,標題注明“綠色產品認證證書轉換認證機構”,經集團公司項目管理人員和認證決定人員確認后,可直接換發方圓綠色產品認證證書,證書內容與原證書保持一致。
具體事宜請與相關認證工程師聯絡,聯系方式如下:
黃軍玲,010-6870 8574,hjl@cqm.com.cn
宋海龍,010-6871 6870,shl@cqm.com.cn
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